立法院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正案 立委呼籲行政慎評財政負擔
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條文,針對老人健保費補助事項做出重大變動,引發朝野之間的政治與財政攻防。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在立法院院會表決落幕後召開記者會,公開表達對此次修法結果的嚴正立場。民進黨團幹部明確指出,立法委員在行使職權、推動福國利民政策的同時,必須兼顧國家整體的財政紀律與憲政分際
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條文,針對老人健保費補助事項做出重大變動,引發朝野之間的政治與財政攻防。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在立法院院會表決落幕後召開記者會,公開表達對此次修法結果的嚴正立場。民進黨團幹部明確指出,立法委員在行使職權、推動福國利民政策的同時,必須兼顧國家整體的財政紀律與憲政分際,絕對不能在表決大戰結束之後,把窒礙難行、缺乏財源規劃的爛攤子全部丟給行政部門收拾。民進黨團呼籲行政院,未來在面對這項已經三讀通過的法案時,必須在合憲、合法的範圍之內審慎研議因應對策,絕對不應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就完全照單全收,凸顯出行政與立法兩權在社會福利政策與財政負擔上的高度張力。
回顧此次老人福利法第22條的修法歷程,其核心爭點在於老人健保費補助是否應由中央政府全面或有條件埋單。長期以來,台灣各縣市政府針對老人健保費的補助標準不一,部分財政較佳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會自行編列預算,針對特定年齡層或綜合所得稅率未達一定標準的長者給予健保費補助;然而,財政相對艱困的非六都縣市則無力全面跟進,導致全台長者享有健保補助的福利出現嚴重的「一國兩制」現象。為了消弭這種不公平,朝野立委過去一段時間皆曾提出相關修法版本,希望透過中央立法,由中央政府統一編列預算支應全國老人的健保費,藉此減輕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並確保全國老人享有齊一的社會福利保障。
然而,這類由立法院提案、涉及大規模中央預算支出的福利法案,自始便在行政部門與執政黨團內部引發高度爭議。根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以及預算法的相關規定,立法院雖然擁有預算審議權與法案通過權,但對於行政院所擁有的行政權與人事權、預算提案權等,仍有一定程度的憲政分際限制。憲法明定,立委所提法律案若涉及增加財政支出者,應先徵求行政院之意見,並指明具體的資金來源。民進黨團此次之所以強烈反彈,主要原因就在於立法院在藍白陣營的人數優勢下,強行三讀通過這項法案,卻未妥善規劃龐大的經費來源,形同由立法院大筆一揮喊出福利,卻要行政院去籌錢擦屁股,這不僅違反財政紀律法,更可能破壞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劃分體系。
從財政與社會福利的宏觀角度來看,台灣已經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持續攀升,健保體系的財務負擔本就日益沉重。如果貿然由中央總預算無條件全面補助全國老人的健保費,每年恐將增加數百億元新台幣的龐大支出,這筆經費對於中央政府的財政而言是一項長期的沉重負荷。更深一層的影響在於,當中央把有限的財政資源大量傾斜至法定強制性的社福支出時,勢必會擠壓到國家在基礎建設、國防安全、科技創新、教育文化以及其他弱勢族群照顧等關鍵領域的預算空間。社會福利政策理應追求公平正義與資源的最有效配置,但若流於形式上的齊頭式平等,不僅無法真正照顧到最需要幫助的經濟弱勢長者,反而可能拖垮國家的財政永續性。
面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修法挑戰,接下來行政院將面臨艱難的抉擇與政治風暴。按照我國現行憲政體制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行政院若認為該項法律案窒礙難行,在收到立法院決議文後,得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民進黨團呼籲行政院在合法、合憲範圍內做因應,且不應完全照單全收的說法,等同於向行政院拋出是否研議提出覆議案的風向球。然而,覆議案若遭立法院現有朝野立委結構再次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最終仍須依法執行。這場因老人福利法修法而起的政治角力,不僅僅是健保費補助誰出錢的爭議,更是台灣民主憲政體制下,行政權與立法權在財政紀律與預算主導權上的一次深刻對決,其後續發展勢必牽動台灣整體的政治生態與國家財政走向。(事實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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